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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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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2016年店铺租金征收的通知及双11、双12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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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5-12-16 15:06 | 只看该作者
梵心 发表于 2015-12-16 15:03
这才像管理团队说的话,当初决定关店又开店的时候兄没参加管理团队的讨论?还是提了意见其他管理团队成员 ...

我之前身体不好养病中,老乔就没麻烦我,但我是赞成他的方向和支持他的决定的。总要迈出那一步的,只是轻重缓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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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版多保重,无需为此生气。  发表于 2015-12-16 18:04
62#
发表于 2015-12-16 15:15 | 只看该作者
喵了个咪的 发表于 2015-12-16 15:00
这位兄弟也不用太气急,坏人到处有,说的不是你。你就不用自包自揽。那个,说的只是一个现象,一个因素。 ...

说真的我一点也不气急,也没气急的必要,联盟开店只是图个乐。更没自包自揽,我卖东西没一个纠纷更别说投诉了,我本来就说的是一个现象,说把一些商家。作为超级版主请你澄清下“你就不用自包自揽”这句话
63#
发表于 2015-12-16 15:15 | 只看该作者
朝令夕改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在联盟开店铺已经三年有余了 这三年是电子商务平台向移动商务平台飞速发展的时期。如果还是按照老套路那么市场会淘汰你。
腾晟的出现是一个大胆的改革 也是同类论坛中一种创新的举措 方向肯定是对的 是未来的大趋势.在我看来现在腾晟关于在互联网线上出现的几个问题我说(只代表个人意见)
1.腾晟的出现到布局节奏走的太快,没有给供货商足够的时间去准备,传统手工业,有一定的生产周期。腾晟是寻找的合作并非碾压大小商家,作为供货商如果把自己手里卖不出去的东西放在腾晟这个平台上,对于腾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供货商出售的平台有很多,腾晟只是其中的一个地方。出售的平台多了 那么价格就很难做的统一甚至说垄断。
2.腾晟的选择客户群体有问题,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导致论坛现在遇到瓶颈期,那么如果腾晟在选择群体上采用守株待兔的形式去做(依托联盟会员)那么也是一种瓶颈期。既然已经有非常专业的淘宝队伍,那么应该更多的去发展淘宝上的潜在客户,淘宝上小白是大把大把的,如果腾晟能把淘宝上的吸收小白通过论坛的学习和交流,何愁论坛没有人气。
3.腾晟对于供货商的供货方案也有问题。如果腾晟的出现只是作为商家的闲置中转平台那么完全就没有必要存在。供货商所供货是买断式销售还是合作式销售或者是深度合作式销售,应该把方案更加明确化。
4.提高腾晟客服团队的业务水平。
好了关于腾晟 我暂且说4点  下面我就发发关于论坛店铺的牢骚
对于我来说论坛店铺可有可无,三年的积累难道因为没有了论坛店铺就没有生意做了!
本身我起源于联盟论坛,现阶段作为论坛的一员论坛的店铺主人更多的是一种情怀。情怀不是所谓的租金能跟去衡量,只要平台的店铺在一天,管他有生意没有生意必须去开着,有人找你能找到的到。告诉别人我是联盟论坛的店主。虽然现在论坛店铺很久没打理过,但是我曾经付出过,回想起来也是快乐的。
现阶段论坛有店铺没店铺还真的这么重要吗?交易区依然健在,只要稍加整顿还是可以充分发挥卖卖的场所。泡论坛时间长的玩家似乎也发现各大同类论坛百家版块里的熟悉的老脸发优质图片的他们很多都是商家他们有店铺吗?
店铺只是一个平台 最终生意靠人去做。
寒冬以来,作为商家的我们是何去何从 该我们好好想想。我们不能改变什么,但是我们能做到改变自己或者自己不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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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5-12-16 15:19 | 只看该作者
梵心 发表于 2015-12-16 15:15
说真的我一点也不气急,也没气急的必要,联盟开店只是图个乐。更没自包自揽,我卖东西没一个纠纷更别说投 ...

呵呵,我也是店家,我就不急。我没必要向谁澄清什么,包括应你要求向你澄清什么。请你仔细阅读我的文字。你理解有错误还是理解能力问题?我觉得我文字意义没有任何问题。你真是气急攻心了。喝茶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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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真的很有能力,一个队伍中,完全能胜任先锋官  发表于 2015-12-1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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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6 16:21 | 只看该作者
互联网时代,淘宝,天猫,京东,亚马逊,大势不可挡。如果联盟还是这样散户,小户的自主经营早晚会被淘汰的,咋一看小散户能提供更直接人性化的服务,但长远发展,商品价位都会没优势就会被淹没。捆绑一起搞,影响力规模是不一样的,采购量大了自然话语权就有了,市场才有冲击力与竞争优势。腾晟现在虽然有诸多问题有待进化改正协调,但只是不成熟而已,框架方向是正确的。参与腾晟是明智的但是一定要有合法身份。联盟店铺可以暂时不关,因为腾晟没成熟,留着店铺还能增加人气,一旦杀光了,会散去一些人气与流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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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5-12-16 16:39 | 只看该作者
俺只是个看客,注册几年,偶尔在论坛淘个壶,捡几样茶喝,挨过坑,扯过小皮。也认识了几个我自以为算是朋友的茶人,本没资格说话,可没禁止我说,捣鼓几句吧。
万事得有个规矩,这里谁说了算,谁就可以定规矩,没有规矩,我相信旧中国也不可能被共产党解放了去。
论坛里生意做的风生水起的我相信不在少数,心里有规矩,再多再严厉的条件也只是你前进的动力。
丝版说的好,还会折腾,用心折腾。一个大白话‘折腾’,不折腾,联盟没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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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5-12-16 17:17 | 只看该作者
整合是好,但规划要详细,要彻底的评估好可行性,不要朝令夕改。
举个例子:盟友在联盟某商家里买了一把壶或茶,朋友问哪来的,回答应该会是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某商家的,而不会只是说某商家吧?!再比如腾晟将联盟里的资源整合一起搬上淘宝,同样的,买家在腾晟里买了东西,也不会只说我是在腾晟里买的,也会提及到淘宝吧?!强如京东,当当,苏宁易购这些平台里也不全都是自营的,所以我觉的联盟里商家店铺的存在很有必要。
如有说错,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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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么个道理  发表于 2015-12-16 19:23
对  发表于 2015-12-16 17:23
68#
发表于 2015-12-16 17:33 | 只看该作者
喵了个咪的 发表于 2015-12-16 15:19
呵呵,我也是店家,我就不急。我没必要向谁澄清什么,包括应你要求向你澄清什么。请你仔细阅读我的文字。 ...

是你先没理解我的意思回复了我的帖子,那是不是你的理解能力有问题?喝茶去吧
69#
发表于 2015-12-16 17:42 | 只看该作者
四方简洁 发表于 2015-12-16 16:21
互联网时代,淘宝,天猫,京东,亚马逊,大势不可挡。如果联盟还是这样散户,小户的自主经营早晚会被淘汰的 ...

兄没理解我的意思吗?在联盟开店本来就是为了玩,啥叫早干嘛去了自己实力不够,联盟要自己开店把其他店铺关了的时候我一点意见都没有,联盟有联盟的发展是好事,我在联盟买东西的钱肯定大于我在联盟卖东西赚的钱。今天有点意见是为了”理“字,关的时候说的非关不可势在必行,现在突然又不关了,虽然我是商家但我是支持关店的。
70#
发表于 2015-12-16 18:18 |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打个不切当的比喻,以前商家和联盟相遇恋爱了,走到了一起结婚了,现在联盟有了第三者就嫌弃商家这个原配,指出商家的百般不是吵着要离婚,商家默认了离就离吧,祝贺联盟以后有好的发展。没想到过段时间联盟说暂时不离了,第三者还不是很牢靠,暂时三方在一起生活,等第三者稳定了再离。不是商家的盟友和这事没多大关系当然对这事没多大感受,我作为商家被人这么玩难道发点牢骚都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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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3P吗?  发表于 2015-12-16 19:24
原先把租客赶走是为了开旅馆。结果旅馆买卖不好。回来吧!回来吧!重新收租了!  发表于 2015-12-16 18:48
原先把租客赶走是为了开旅馆。结果旅馆买卖不好。回来吧!回来吧!重新收租了!  发表于 2015-12-16 18:48
终于让兄把我逗笑了  发表于 2015-12-16 18:42
71#
发表于 2015-12-16 18:50 | 只看该作者
梵心 发表于 2015-12-16 18:18
这件事打个不切当的比喻,以前商家和联盟相遇恋爱了,走到了一起结婚了,现在联盟有了第三者就嫌弃商家这个 ...

兄,大可一笑解千仇,安心留在联盟
72#
发表于 2015-12-16 18:59 | 只看该作者
梵心 发表于 2015-12-16 18:18
这件事打个不切当的比喻,以前商家和联盟相遇恋爱了,走到了一起结婚了,现在联盟有了第三者就嫌弃商家这个 ...

看得出兄是很重视这段“婚姻”的,兄对联盟是有爱的,正所谓没爱那来的恨?

既然爱请深爱,联盟需要一砖一石一沙来构筑基石。
每一位会员,商家,包括游客都是联盟不可划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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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5-12-16 19:21 | 只看该作者
看评论,有意思。那时说关闭店铺的帖子貌似没有这么讨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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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大家觉得关店的理由充分啊 条条在理!现在突然一下推翻了 这些都不是理由了,真让人接受不了!  发表于 2015-12-16 22:59
关店没这么多讨论是因为通知关店时大家没意见,只要管理团队为了联盟自身发展好牺牲点商家个人利益没问题,现在有点被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感觉,还不让发牢骚,只能呵呵了  发表于 2015-12-16 22:42
74#
发表于 2015-12-16 22:16 | 只看该作者
梵心 发表于 2015-12-16 18:18
这件事打个不切当的比喻,以前商家和联盟相遇恋爱了,走到了一起结婚了,现在联盟有了第三者就嫌弃商家这个 ...

有的时候搞点个人崇拜有用,有的时候没有用。

这次这个事情,再次证明了这点。
75#
发表于 2015-12-16 22:26 | 只看该作者
闲人玩土 发表于 2015-12-16 15:15
朝令夕改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在联盟开店铺已经三年有余了 这三年是电子商务平台向移动商务平台飞速发展的时 ...

话是不错。

不过如果换一个思路,假设是一个第三方公司来和论坛以同样的方式合作,你说论坛会同意吗?(这不就是赤裸裸的引流吗?)
如果论坛同意这种合作方式,那么才能再来看论坛自己的这个做法是否合适?如果论坛不同意,那么原因自然也就很清楚了。


除开感情因素之外,既然是交易,那么就存在利益关系。怎么在至少不伤害原来群体的前提下做好革新,才是关键。如果有人一定要说革新就一定会带来伤亡,那我也的确没有话说,强者说的话总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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